2005年6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青岛“批条子”者将被追究
  对采取批条子、打招呼等形式,干预司法活动的党政机关或领导干部,青岛市将依照法律和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。
  近日,青岛市委出台文件,要求各级党政机关、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,插手、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;不得采取批条子、打招呼、听汇报或发文件等形式,对司法活动施加影响,对个案进行定性和处理;不得从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利益出发,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,影响法律的统一性和司法的公正性。(陈国军)